從來都想像不到為甚麼香港警方要這麼 "厚待" 陳巧文:
1. 在立會審議高鐵之前派人找陳的父親
2. 控告陳向女警箍頸及施襲
3. 陳被扣查期間禁止她打電話給家人與媒體
4. 扣查期間無故拍攝陳身上的紋身
其實, 陳只不過是一個示威"靚模", 她對整場反高鐵運動又起過甚麼作用了? 就算你把她關起來,或者公然侮辱她, 不見得整場運動就會受到甚麼挫敗.
我對於陳的說話真的沒有甚麼感覺, 乜野"捉左一個陳巧文, 後面仲有千千萬萬個"之類, 是陳腔濫調而已.
但問題是: 香港政府可以容許警察這般任意執法, 動用這麼巨大的國家機器來處理一個小小的示威者, 一個水平根本不高的反對派. 卻令人有點心驚膽跳.
這個政府到底怕的是甚麼?
(我們的警方, 完全沒能力捉鏹水狂徒, 卻要用捉陳巧文來出氣, 其低能之處, 真是令人拍案叫絕.)
1. 什麼是"示威"靚模""?
回覆刪除2. 為什麼陳"是一個示威"靚模""?
3. 為什麼是"只不過"?
4. "只不過是一個示威"靚模""又如何?
可能的確是對陳有點不敬了.
回覆刪除我其實真的不認識她. 她的行動很有勇氣, 很能聚焦傳媒的注意, 故冠此雅號.
"可能的確",聽上來幾矛盾下.
回覆刪除-jenix
不敬就不敬吧, 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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