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6日 星期三

Happiness



可以想像, 何生是個了不起的人物, 年輕時英姿勃發, 在澳門創立了輝煌的賭業.
(當然, 現在回看昔日的葡京, 其實都幾市井, 從前, 咀上刁著煙, 圍著賭桌團團轉的, 都是社會低下階層的人而已.)

但你看今日的何生. 手騰腳震, 咀巴張開了就合不攏. 英雄遲暮, 當然就不再是英雄. 老病之苦, 沒有人可以避免.

不過, 你看何生的兒孫滿堂, 你會羨慕他麼? 幾百億身家, 女人在身邊團團轉. 但是一旦老了, 年輕時的風流快活, 兌換成今日的無所適從, 幾房人互相猜忌, 隨時對簿公堂. 兒女有說話要同爸爸講, 要多謝爸爸, 卻不是當面說的, 而是要搵秘書出封信給老豆個秘書. 不知道這是怎樣的家庭關係.

有很多錢, 應該是很多人的夢想了. 有很多女人送上門, 對你死心塌地. 應該是你的幸福了. 又有錢又有女人, 夫復何求? 不過, 一切顯得太好的話, 要小心收尾幾年.

15 則留言:

  1. //你會羨慕他麼?//
    catcat可以大大聲講, 從來都沒有羨慕過他 !!
    不過, 女仔講嘢重係陰聲細氣啲好 :)



    // 又有錢又有女人, 夫復何求? //
    求我有命花的(錢), 求對我真心不是貪心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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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家中的小熱帶魚在垂死之際, 已引來各路的蝦和蝸牛.
    無他, 如果你等牠死掉才下手, 那已成別人的食物了.
    但是, 如果你太早趕來, 魚兒還有力氣反抗的話, 你會有受傷的危險.

    如今, 眾人都趕在最好的時間下手, 問題是這實在是太熱鬧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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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何生令我想起西門慶.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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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好奇怪點解D有錢佬捐俾大學, 多數係理工, 醫藥, 滋潤o下哲學系, 請教o下處理財富既智慧, 就唔使好似小甜甜, 賭王....今日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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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問題是這實在是「太」熱鬧了一點.

    can't agree more

    mei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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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爭產的性質應跟何氏(風流倜儻而)娶多少妻妾無關,就算只娶一個,財產仍然可由妻子與子女,或子女間互相搶奪,所以爭產應概括為利益相關者(持份者)之間的爭奪。

    新馬仔的爭產是母親與子女之爭;鏞記是兄弟間之爭;梅艷芳的是遺產管理人與梅媽之爭;華懋的是新抱與家翁,和慈善基金(香港特首為其中監管者)與外來疑似利益者之爭。持份者的潛在身份和數目難以一概而論。

    爭產可因於財富原持有人的不公平分配,但至少這是他的意願,更可況,據說,何氏本來已經做了計劃公平地分配財產,但其中兩個持份者集團私下改變安排,這已超出了何氏本來的意願了。

    爭產的動機和責咎出在任何潛在的持份者上,財富原持有人難以管到。所謂「一切顯得太好的話,要小心收尾幾年」,多少帶點有幾耐風流就有幾耐折墮的意味,這評語可能對財產安排上已盡了力的任何財富持有人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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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Gwai,

    論點有力, 清晰. 同意你的批評. 我也相信, 以老何的精明, 應該已有安排.

    不過錢銀是血, 放欠了必引蒼蠅過來爭奪. 多好的安排也難完全杜絕這類的蟲蟻.

    除了 Education, 變化氣質... 或者將錢完全捐出去, 或讓家人有機會重新思考自己的生命.

    錢是一個paradox, 女人是另一個. 而何生留下的兩個火種, 待主角奄奄一息之際而燃燒起來.

    遠觀時, 不見得誰對誰錯, 都是人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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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f,

    對, 但不是水滸傳中的發昏章第十一. 是金瓶梅中盡享風流的西門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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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老病之苦, 沒有人可以避免.//

    Some could say because of that, you might as well live it large when you are young and healthy.


    //當然, 現在回看昔日的葡京, 其實都幾市井, 從前, 咀上刁著煙, 圍著賭桌團團轉的, 都是社會低下階層的人而已//

    I have lots of special childhood memories at 葡京. My grandma was a gambler. She would bring my family along "on vacation" sometimes when I was little. She would get all dressed up when she went over to the casino, and if she won, she would treat us with a nice dinner. 葡京 was so glamorous to me at that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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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何氏爭產一事其肇因彷彿是好色惹的多房禍,實質跟房數無關 -- 只要持份者是人,管其什麼倫理身份人事關係,多對財權的誘惑難以抵抗;司徒華先生既不富裕亦無房無後,但部份版權遺產似也逃不掉潛在持份者之垂涎。

    《自爆遺囑爭議 五弟拒再回應》
    http://goo.gl/Y7sB0

    《司徒華遺囑曝光 回憶錄家人話事》
    http://goo.gl/zDE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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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Kids would literally fight over toys.

    Why do I have an impression that the situation is worse among half sib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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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Gwai,

    你似乎說是爭產的必要條件。

    房數多可以是爭產的充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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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Yan:

    房數是充分條件?這豈非說多妻就必然爭產,不能避免?恕我不能苟同。

    我前文並沒說哪些是爭產的必要條件或充份條件。

    爭產是潛在持份者之間的爭奪,倫理名分只係表面,實是誰能提供自身為受益人的法理依據就可成為持份者。前文我舉的多個例子就在說明這點。

    何產之爭,我從報章所推知,據說,在於何氏只表白過意願、口頭計劃,甚至寫過一些信件上的(備忘)文字來指示財產的可能分配,但卻未及設立正式遺囑的法律文件以一錘定音,因此其中兩個持份者就串聯利用股份縫隙自行改變安排。

    如果構想普遍爭產的必要條件,我暫且看法是:事前分產的法理文件是否做足,所有原則細節有否交待得清清楚楚,做足了,管有多少個持份者,什麼名份,誰都出師無名,想爭也爭不了,或爭也必輸、白做。

    簡言之,分產的理則之周備性(或反面謂匱乏性),是爭產的必要條件。至少不周備,爭產才可能;持份者的數目對爭產的成立否沒關係,就算少至兩人。(印象中有個案,獨子為了早得財產,也跟財產持有人的老爸爭。)

    爭產有否充分條件?可能無。縱使分產理則和文件不周備,有了可爭的基礎,但各持份者互相尊重無所謂,各不介懷,不爭,結果相安無事。

    或者說,「分產理則不周備 + 持份者人性中之(貪婪?)動機」,兩者相合便構成充分條件,必然發生爭產。這點或是,但我不肯定。

    必須補充,其中訴諸黑暗人性固然是便捷的解答,但如果放到何氏爭產一事上,步署爭產的兩個持分者集團,若一直就出心出力管理著某機構,多勞就多得,但何氏的原構想是完全均等分配權益,造成某機構的利益要無故平分給無勞的持份者,這反可能違背公義,所以才爭。

    所以,爭產的動機可能是出於正義。人性的光暗、人的動機,絕非分明,很難說得清楚。

    上文或涉及法律知識,我未必正確,有識者請包涵、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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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Gwai,

    對,你說得比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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