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利是一個很奇怪的字眼. 打了十年戰爭, 用了幾萬億美元, 死死傷傷者不計其數.
到了今日, 派幾個突擊隊員, 不問自取, 到別人的國家, 開鎗殺死手無寸鐵的人.
有美國人還要說要舉辦勝利遊行. 還說要清算巴基斯坦的責任.
倫理學界在最近這幾年開始流行談論戰爭倫理學, 都幾好玩的, 討論甚麼時候士兵可以攻擊別人, 甚麼時候不可以. 唉呀. Theory and Practice. 還有沒有更虛偽的政治?
美國人不能不殺拉登, 就好像神父們不能不狎瀆幼童一樣. 從來, 滿口仁義道德者都是極其危險的動物.
拉登被剿滅了, 當年的戰爭罪犯還包括小布殊和貝利雅, 不知道這兩兄弟半夜睡得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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