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9日 星期三

釣魚台

民族主義到底是甚麼, 有時令人摸不著頭腦? 它是好事還是壞事? 做人應該有民族情緒好還是沒有好?

今天在巴士上看見工聯會的 Banner, 寫著「誓死保衛釣魚台」. 在這個車水馬龍的城市, 阿嬸在賣菜, 有人抱著孩子在茶餐廳吃早餐, 「誓死」甚麼? 這句口號好像一隻怪物, 在路邊歇斯底里地張著咀巴, 而途人漠視之.

前幾天文匯報有篇文章, 罵蘋果日報出賣民族大義, 居然斗膽要求閩晉號船長詹其雄澄清自己當日沒有「醉酒駕船」. 作者說詹氏「不卑不亢,浩然正氣,實在不愧英雄的稱號」. 又說「今日全國上下一心,敵愾同仇的情況下,《蘋果日報》連基本事實也不顧,連民族大義也出賣,則未免太過瘋狂」.

我日日都有看新聞, 詹氏除了被日本人關了又放出來之外, 我對他真是一無所知. 對於他的「浩然正氣」, 「不愧英雄」, 我感到有點難以信服.

做中國人當然應該愛國, 但是「釣魚台是中國領土」到底是一個甚麼類型的陳述呢? 它是必然真理麼, 像「王老五是未結婚的男人」一樣無可辯駁麼? 假如是, 為什麼日本人看不見這個真理?

假如「釣魚台是中國領土」是經驗事實, 而不是邏輯的真理, 那它當然不是必然真的了. 對於這類實證陳述句, 我們可不可以透過其他的經驗證據去說服別人呢? 假如可以, 那我們的證據是甚麼? 又, 日本政府為甚麼不肯承認這些明顯的事實? 日本政府認為釣魚台屬日本所有, 他們自己的論證又是甚麼呢? 為什麼中國政府又不接受他們的看法呢?

最大的問題是, 假如我說, 「釣魚台到底是不是中國的領土, 有待論證檢定.」或者說「釣魚台有可能是日本的.」我會不會因為這樣而被唾罵? 「出賣民族尊嚴」? 在民族大義面前, 還有沒有理性討論的空間可言?

16 則留言:

  1. 「誓死」?
    搵工聯會的會員出來,叫他們每人捐1000元做保衛的經費,我相信100個走掉99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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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willsin 似乎好鍾意玩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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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呢次我幫佢,呢個問題問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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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在釣魚台(尖閣列島)問題上,香港(還有中國)政客和媒體一味表現的所謂「民族大義」(博支持?),還有對日本的矮化/醜化,真係讓人看到好惡心。

    即使現在中日兩國到國際法庭打官司,中國也不是穩操勝券的。你當你嘅對手真係傻瓜嚟嘅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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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請問,如果學生提出正文中的問題,Willsin會怎樣一一回答?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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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雙方要大打一場才知勝負,這不是需要理性討論的問題。由於台灣寶島沒解放,我黨不會開戰,只會繼續賣國,小日方面我不懂,不過,我支持再打一次,因我中華自甲午一役就沒贏過扶桑,所謂抗日戰爭的勝利成果,是河山被中共竊取,禍害泱泱,唯有再戰,歷史方能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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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Gwai,

    如果有學生問, 我都唔識答, 但是會說儒子可教.

    如果是教書, 我會做下功課, 上網找找一些真正的論證是甚麼. 然後用 "釣魚台是日本的" 來作開場白, 要學生在堂上給我反證.

    如果是教書, 我會問:一個國家對於國土的 entitlement 的基礎是甚麼, 然後比較它與人和財產的 entitlement 的關係有甚麼分別.

    這個題目有太多值得討論的地方, 例如理性討論有沒有邊界 (boundaries)可言? 民族主義/愛國主義是否它的邊界?

    以及, 愛國主義泛濫, 對國家民族是否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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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唔,很有趣味,就這個論題,我都想聽你的課。

    你的開場白「釣魚台是日本的」夠刺激。
    1)但如果同學在反證前先問你這個assertion如何得出,你如何論證?

    2)另方面,論證背後有諸多assumptions,也就總可質疑,於是同學的反證都有瑕疵,都無法充分成立,這會否反過來暗示,「釣魚台是日本的」正題更可信,變成另一種誤導?(留意平常辯論是正反兩方各提論據,現在你的情況僅要求反方有舉證責任,間接對正方造成偏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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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日政府/國民對釣魚台主權的歸屬,觀點各自根深柢固,就算將爭議呈到國際法庭上審判,裁判結果極可能為輸的一方國民所無法接受,造成舉國示威,政府如何承受得了,順勢開戰麼?結果給國際一種輸打贏要的無賴形象,怎辦?也向聯合國開戰?

    既然如此,哪方會讓自己的利益由不相干的所謂第三者(貌似中立的國際法庭)去決定?

    3)所以這似非知識論層面的真相/真理問題,而是國際政治利益和權力的問題。既係政治問題,利益問題,嚴重後果問題,則認知理性中的真相/真理法庭對此的研判,可謂很次要。若果不是日本要全贏,中國的「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也就是擱置真相),本是最務實的了,雙方得益。留意,雙方得益,亦似合乎道德。

    4)又,你會介紹同學先讀哪些歷史文獻、參考書、評論、網上資料,才去上你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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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就用一些日本政府用開的標準答案吧 (which I don't know), 例如是二次大戰後聯合國的安排 (隨便一個大路的解釋.)

    2)我不認為是偏幫. 如果連這樣的一個問題都答得不好, 那真的沒理由支持保釣運動了.

    3)不肯定雙方得益的結果一定合乎道德, 有時公義比這更重要. 例如我搶了你剛中了的六合彩彩金, 但也分一些給你, 那也是一種的雙方得益...

    4) 唔知, 我講下啫, 未認真做過研究, 但要找有關這類討論(國土與公義)的哲學分析並不難, 應該由 Nozick 的entitlement theory 開始吧. 當然不止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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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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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1) 當是聯合國安排????解釋得好輕率,反映為不過是個隨意的論題起點,那麼不妨將正題改為「釣魚台是中國的」好了。

    2) 承上,如果連這樣的反證都答得不好,那真的沒理由接受日本保釣了。

    3) 比喻是否太牽強?有無正常人會這般脫離前後脈絡(漠視彩金先搶只強調分還)來理解「分還」屬於「雙方得益」?

    還有,現在不是討論「使雙方得益來解決困境」這抽象原則本身是否有必然/普遍的道德適用性,所以提出比喻反例來表示「不一定道德」這可能性,根本無關。假設退到盡,容或質疑了普用性,但卻未能就釣島這specific case上否定此原則正不可行,甚或行之亦不道德。統言之,你脫離了具體語境去思考。

    仲有,比喻是「將彩金主權先搶後部份分還」,但這跟釣島爭議有什麼相關呢?誰擁有釣島主權然後別人來搶呢?別忘記「誰擁有」本身就係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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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隨便講,唔好見怪,,,

    所謂的領土問題,經常與「X是Y國的固有領土」等陳述相關,但「固有領土」到底在表達什麼,我很多時都感到費解。

    假如今天兩國家因某地的領土所屬有爭議。一個熟悉的做法,就是一方尋找歷史上有關文獻記載,足以表示該地最早曾為其國民的祖先所居住,或者有他們在土地上活動的記錄(而反方則以尋找更早的文獻,或推翻對方文獻可信性等進行反駁)。不過當一個國家的歷史越被追溯到更遠的過去時,它的民族性就越曖昧。而民族本身就是個地域上浮動不定的……

    (拿中國和日本來說,從歷史上追溯,兩國的國民都不會是單一民族。比如古代日本的地圖就不包括原為阿伊努人居住的北海道。像中國這種大陸文明就更不好講。單追到明代,那時在明版圖內居住者的血緣構成甚至語言也與今天大不相同,說與現代中國人的遺傳上一脉相承已經很難。
    而所謂「中華民族」和它的內涵,本身就是一個20世紀初在政治力量交錯下而出現的,歷史文獻裡也找不到它的依據。)

    另外,領土是個現代國際秩序下才出現的產物。就算你拿出幾百年前歷史記載或地圖,作為證據時,假定不存在上面民族曖昧性問題,憑什麼認為這些資料能作為今天的證據?你是否在曲解文獻的原意?

    (又如,現在我們常用其中一種做法,就是找出一張歷史古遠的地圖,上面畫有某某地方,又或者有某種當時統治者的手諭宣示之類。不過當時遠東實行的是華夷有別的朝貢體制,講的是儒家文化或王權的幅射範圍,裡面講的並不是領土……)

    「固有領土」的說法到底能否被justified?我沒有什麼信心。更枉論釣魚台是否中國領土之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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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1786年日本仙台人林子平製作的《三國通覽圖說》之《琉球國全圖》已列出釣魚台群島,並駐明這是中國往琉球的航道,98 年後,亦即 1884 年,日本福岡人古賀辰四郎聲稱「發現」釣魚台列嶼,並向日本內務省申請劃入日本國界;日本內務卿山縣有朋就此事致函外務卿井上馨。
    井上馨於1885年覆函説:「此島嶼近清國之境,較之前番勘察已畢之大東島方圓甚小,且清國已命其島名。近日清國報紙等,風傳我政府欲佔台灣近旁之清國所屬島嶼云云,對我國心懷猜疑,我國已屢遭清政府之警示。此時若公然驟施立國標諸策,則易為清國所疑。竊以為目下可暫使其實地勘察,細報港灣之形狀及有無開發土地、物產之望,建立國標、開發諸事可留待他日。」山縣有朋因應井上馨建議,覆函沖繩,拒絕馬上在釣魚台訂立國標,並在信件強調事件「勿讓傳媒得悉」

    參考:
    http://zh.wikipedia.org/zh-hk/%E9%87%A3%E9%AD%9A%E5%8F%B0%E5%88%97%E5%B6%BC
    http://zh.wikipedia.org/zh-hk/File:1786%E5%B9%B4%E4%B8%AD%E5%9B%BD%E5%BE%80%E7%90%89%E7%90%83%E6%B5%B7%E8%B7%AF%E5%9B%BE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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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Kelvin Yip,

    如果我是日方,或者willsin(作為教書人)的立場上,我會講井上馨那時擔任的是外務卿。而內務卿山縣有朋根據調查則主張清政府「不但無人,而且沒有清政府支配痕跡」,而主張收編。能否單以井上馨的意見普代表當時日方立場?
    另外,事實上的結果是,日本政府在該次(明治18年)亦放棄了收編釣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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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Also read this:

    釣魚台列嶼主權問題
    http://zh.wikipedia.org/zh-hk/%E9%92%93%E9%B1%BC%E5%8F%B0%E5%88%97%E5%B1%BF%E4%B8%BB%E6%9D%83%E9%97%AE%E9%A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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