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海豚灣



別以為海豚灣 (The Cove)是將軍澳的新樓盤, 非也, 它是一套記錄片. 其他譯名都頗嚇人的, 有譯做血色海灣, 有稱為海豚屠場. (如果有這些譯名, 真是唔知搵邊個睇.)

海豚, 對香港人來說, 其實除了可以做樓盤個名之外, 與我們的生活, 不知有甚麼關係. 對我們來說, 電影的意思, 就是葉問或者李小龍打鬼佬, 幫中國人出氣. 至於日本仔在和歌縣太地町 (Taijii) 每年殺死及販賣兩萬多條海豚, 殺到整個海灣鮮紅一遍, 垂死的小海豚仍在海中躍動, 這, 也許不能刺激誰的入場意欲.

或者, 海豚都可以算是香港人的救星或者驕傲, 因為我們的海洋公園的海洋劇場能吸引很多大陸客, 我小學去海洋公園都有睇海豚頂波仔, 俾人騎, 做趣劇. 我們其實不必理會在野外的海豚一日要游四十海浬, 我地以為海豚天生就是住在幾百尺的水池, 笑笑口翻巾斗食條魚. --- 在實際生活裡面, 這些羈押海豚每天都要吃藥, 全部患了胃潰瘍、抑鬱症.

全世界都有類似的海洋劇場, 它們都在找新的海豚表演者, 太地町的漁民每賣一條表演海豚可以賺廿萬美元, 其他不能賣的, 就當下在海灣用長矛亂刺, 之後用勾刀把牠們勾上小艇, 運往魚市場當鯨魚肉賣.

海豚雖然是鯨豚類, 但是因為身體太細 (細又點?), 沒有被列入 IWC 的保護鯨豚公約中 (Global Whaling Moratorium). 當然, 日本政府除了任由漁民以科研之名捕殺鯨魚和海豚之外, 仍年年以維護傳統之名反對保護公約. 日本漁民的確同這些鯨豚有仇, 佢地可以在IWC的會議公言殺海豚是為了 Pest Control, 因為海豚食哂的魚 (日本仔食得少?). --- 要定義誰是害蟲, 誰可以殺戮, 那是要看誰的權力大了.

聽聞海豚是在人和黑猩猩以外, 少數可以在鏡子裡面辨認自我的動物. (雖然這個自我意識的測試有點兒呃錢). 在海中, 海豚用聲納溝通, 牠們在大自然有自己的族群, 語言, 甚至歌聲. 在相隔千百里的海底互通訊息. 有哲學家寫書論證海豚是「人」. 應有人的重要性; 前陣子也有律師代表鯨魚, 控告美國海軍的潛艇聲納噪音太大, 侵犯了牠們的生活空間.

人類的道德能夠保護多少的動物呢? 也許人類連自己都保護唔到. 有無套戲, 香港人亦會繼續去日本度假, 浸溫泉, 食魚生. 人類繼續無止境地填海, 把垃圾泥頭倒落海, 每次都有經濟發展的理由, 某胡氏發展商說中華白海豚的生死沒有起橋咁重要,曾笑云 「的海豚有靈性, 會等你起完橋先返來住架!」我話胡商, 不如我倒的泥頭落你張床度, 你等的石屎乾左先返來訓好無?

2010年11月25日 星期四

動與不動

一直很用心讀龍樹的中論, 尤其是觀去來品. 最近還與幾個學生每月聚會討論它.
但太難, 每次讀都要從頭開始思考論主的推論過程, 而且幾乎最後都一頭霧水.
雖然坊間有幾本講龍樹中論的書, 但是幾乎沒有一本講得好的, 有些是有用的, 例如印順, 李潤生, 但在重要的節眼位都談得不到, 其他的就更不堪了. 最後, 我幾乎祇能夠倚靠吉藏的中觀論疏. 文字雖然比起中論的文本好讀, 但仍然處處艱澀, 有點寸步難行.

前兩天, 在一遍煩惱中, 我開始留意一些英譯的藏文本, 包括 Kalupahana 的 Mulamadhyamakakarika of Nagarjuna: The Philosophy of the Middle Way, 以及 Garfield 的譯本. 比較之下, 一些之前想不明白的問題開始有點眉目了.

例如觀去來品雖然口口聲聲講 去時, 但原來它未必是指去的 (運動的) 時間, 而是指運動本身 (movement/motion). 它問的問題 (現在看來) 有點古怪, 例如是: 在運動中的主體它會有運動麼? 如果是, 那豈不是有兩組運動麼? 用英語說, 就是:

1. (Suppose) "a car is moving."
2. Does the car itself also moves?
3. If yes, then we can say the moving car is moving.
( But that is problematic; the expression may presuppose two objects which are moving. It conflicts with our initial starting place that there was only one thing moving, etc. )
4. If no, then it sounds strange to say that the non-moving car is moving. ...

觀去來品的推論可能複雜, 但它與佛家常說的無來去, 無生滅 (或維摩說的動上有不動) 的玄旨有關. ("來者無所從來, 去者無所至" ) 中論是值得研究的. 雖然, 如此重要的論議, 能說得清楚的參考資料仍然很少.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二

電波

昨晚和中學同學飯聚, 飯後同學說, 沒見那麼久, 你的外型仲幾Fit, 睇落同以前一樣.
我乜料自己心知肚明, 馬上回應云: 老啦, 的皮又乾又皺呀大佬.
接著同學云, 係噃, 個樣係乾左的 ... 結果大家的評語愈見中肯, 這裡不便詳述.
歲月不留人, 做運動或許可以令你健康一點, 遲的先有 cancer, 但論到皮膚的顏色, 彈性, texture, 當然都與從前不同了.

今天在網絡上看到一則明報新聞, 說 WiFi 會令樹皮變乾兼變色.
其實, 在城市裡面已經充斥著夠多的無線電波了, 我們卻還要在自己睡眠休息的地方裝置穿牆破壁的強力WiFi, 我想, 也許城市人的樣貌和身體給無線電波摧殘了而不自知. 我們關心空氣污染, 也關心農藥及激素對食物的影響, 但卻對無線電波投下萬二分信任.

問題是, 若僅僅祇為了增加一點上網方便, 卻要付出這種巨大的信任, 到底值不值得呢?

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時代

天亮了. 電腦顯示是早上6點19分.
昨晚喝了兩杯啤酒, 頭暈暈, 早睡, 半夜起來. 沒看書, 卻開了電腦, 看人家的 facebook status.
整個周末都有gathering, 想想都感到疲累.
天亮, 聽到樓下的車聲, 零星的雀鳥叫聲. 想起阿飛正傳完場前的一幕, 鏡頭在綠樹叢中游走著, 氳氤馥鬰, 暝暝中有一種淺藍色的生命力在滋長著, 蒸發著, 哥哥在火車上按著自己的傷口, 有型有格的人像昨日的風一樣消散, 陽光出來之後, 一處一處山頭的照耀, 又是另一個時代的開始.

2010年11月12日 星期五

代母與道德

借肚生仔到底有甚麼道德問題? 我覺得可能是:

1. 它要使用女性的生育機能
2. 生育的過程入侵身體
3. 對孩子有影響
4. 此行為是對窮人的剝削

頭三點都難成立, 因為我們目前社會有其他的差不多的勞動形式, 我們都沒有反對, 何故要反對借肚呢? (第四點可以傾.)

1. 這一點要成為反對的理由, 我們必先要認定生育機能不能用來賣錢. 但為什麼不能呢? 以前中國都有奶媽這個身份, 它也是一種以 (另一方面的) 生育機能來討生活的職業. 原則上我們對之沒有反對. (同理, 我們也不會反對捐精.)

2. 入侵身體這個元素, 會令有關的工作令人感到不安. (也許亦是這個原因, 令人反對賣淫.) 但想想模特兒或職業運動員的工作吧, 他們也會被要求控制飲食, 體重, 煙酒等. 這不算是入侵嗎?

3. 經濟學上, 這被稱為交易的 Externality. 當一項交易對無辜的第三者造成影響, 這也許是不對的. 但當然, 很少經濟活動會完全對第三者不造成任何影響的. 不過, 在這裡, 受影響的是小孩子的終身幸福, 問題會大一點. 但要注意, 沒有證據顯示, 小孩子一定要跟著他的生育母親長大才有幸福的.

(原則上, 小孩可能有三種母親: 基因母親, 生育母親, 養育母親. 所以有人會認為代母這個詞有問題, Contract prenancy 而已, 你懷胎十月, 生下他, 不難說只是代母而已.)

4. 這與賣淫, 賣血, 賣器官等問題一樣, 社會容許它存在的話, 每次逼不得已要賣的都是窮人. --- 有著數的永遠是有錢人. 有人說, 容許這些交易進行, 它起碼是對最貧困者的一條出路 (我的朋友上大陸召妓都是用這些理由來 justify 的: 促進經濟發展, 俾條路佢行....), 我覺得未必.

2010年11月8日 星期一

道德圍剿

今日閱報, 聖公會牧師高調譴責四叔個仔借肚產子事件, 還有立法會議員何秀蘭余若薇等質疑李家傑俾錢借肚, 實屬違法云云.

問題是高調借肚的人, 除了四叔個仔之外, 還有其他人, 例如前立會議員陸恭蕙. 她在2005年都在美國做了同樣的事, 還接受訪問, 話想唔到的細路哥咁好玩.

在外國做一些違反香港法例的行為的人多得很, 大把人在大陸和泰國召妓、吸毒, 你余何兩位議員又是否打算追捕呢?

聖公會牧師的批評認為受精卵已有生命, 所以, 據其論證, 理應所有使用試管嬰兒技術懷孕的人都犯了謀殺. 哎呀, 假如是這樣的話, 你要譴責的人又何止李家傑一位呢? 在香港用這個方法生育孩子的無幾千都有幾百, 何以單單批評李氏地產商? (其實如果有道德爭議, 借肚生育所引發的道德問題的重心並不在此).

至於他說的甚麼不合乎自然的受孕方式呀, 炫耀財富呀, 真是浪費了香港人的讀報時間.

前陣子誠哥俾個神父形容為魔鬼, 而家聖公會牧師又個個唔鬧, 淨係揀阿傑仔來出氣, 哎, 地產商不仁不義是事實 (做生意邊個同你講心?), 神父牧師作為社會倫理的代言人亦好應份出聲, 不過呢, 唔該下次做下功課, 用下腦構思好一點論證才出來獻世, 會好一點.

2010年11月3日 星期三

氣節

我一直不喜歡 iphone, 我不喜歡 iphone不是因為它有甚麼不好, 我是受不了街頭巷尾都有人拿著它, 而且通常都在玩白癡的推銀仔遊戲.

我覺得如果我都忍受不住而下了海, 結果我會在地鐵火車上埋頭埋腦地推, 成為了庸俗世界的一部份.

問題是我不能夠既買 iphone 而又不玩它的 Apps, 不能夠買了它而忍著不在公眾場合在它上面掃來掃去.

我要用力保留一個清流的形象, 所以我還是在用銀白色的 Nokia 6300, 我認識的很多有識之士都是用這個形號, 甚至是這個顏色的. 它有二百萬象素的攝影功能, 在三年前它簡直是一件特工才會用的高端科技產品. 到現在我仍然不時用這個二百萬像素的電話拍照, 給別人發現的時候, 我會有一種我行我素的沾沾自喜.

我要強調我尤其討厭那些模仿 iphone 的 model, 像三叔 Galaxy S呀, HTC呀, 我覺得人無錢唔緊要, 跟不上時代都唔緊要, 但千祈唔好連自尊都無埋. 所以, 到今日, 我既堅決不使用 iphone, 也堅決不用 iphone 的契弟 ipod touch, 當然, 亦唔會用其他假扮 iphone的 smartphone.

約莫半年前, 我在 IFC 的超市芝士櫃唔覺意執到部貼著閃閃珠仔的 iphone, 嘩, 開心到丫. 但是經不起同行友人的曉以大義, 最終還是光明正大地把電話交回 information desk 了. 自此之後, 我做人比之前更加行得正企得正, 偶然路經電器鋪門面的櫥窗, 我會以略帶滄桑的眼神回望裡面閃亮亮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