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3日 星期五

人權. 猴拳. 野豬權

據說沙田區馬騮為患, 有猴子"尾隨拿著購物袋的市民,甚至到垃圾桶「尋寶」". 我之前在大圍住了四年, 基本上未試過被馬騮打劫, 大家排隊買六合彩亦好守秩序, 未見過有馬騮打尖. 去租碟鋪租dvd時亦從未受馬騮滋擾, 我懷疑可能猴王去左另一間賣四仔的店舖, 或者佢地對假仁假義的荷李活片已經感到厭倦.

沙田區議員林松茵認為, 絕育唔係辦法, 她建議應該將馬騮運去人跡罕至的地方, 例如荒島. 不過我建議林議員自己先試下去荒島住, 睇下返工方唔方便, 附近有無七仔、萬寧之類買下野.

點解唔考慮將人送去猴跡罕至的地方? 林議員你憑甚麼說塊地只有人有權用? 動物沒有? 我們在沙田開山劈石, 起樓開路就無問題, 馬騮野豬不勝其擾偶爾落村散步, 就要被強逼絕育定期捕殺?

城市人基本上好脆弱, 佢地的生活只容許一種形態, 一種期望. 對佢地來說, 最理想的地方就是商場, 在那裡一切都受到控制, 冷氣夠, 有窮人做保安做清潔, 周圍一塵不染. 當然, 那裡沒有馬騮為患, 沒有乞丐討錢.

這些人一旦在自己的屋苑範圍發現丁點兒的不同, 就會感到自己的權力受侵犯受挑戰, 莫說是馬騮野豬, 就算是樹上的雀鳥烏鴉都可以煩到佢. 好可惜林議員唔識得講動物話, 否則佢一定可以宣揚下民主自由人權的重要: 我地係文明的國度, 你, 唔該在我眼前消失.

2 則留言:

  1. 其實那些猴子是當年引入的,點知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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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香港人根本係偽善的,菲律賓人質事件,個個呼天搶地,如喪孝妣,悲痛甚於家屬,但談到其他人(如菲人),甚至動物權利,卻要趕盡殺絕,冷血得得人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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